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0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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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翀宇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4人,4位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顾睿远先生、公司副总裁赵丽霞女士、财务总监李凯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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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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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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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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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及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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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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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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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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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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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5、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瑞鹏、王磊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及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851.84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并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使用期限满三年的回购股份330.16万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11,747,826股变更为1,099,927,82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11,747,826元变更为1,099,927,8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一)申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2026年5月19日-2026年7月2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三)联系人:刘艺坤、郝剑飞
(四)联系电话:0471-6539434
(五)传真号码:0471-6539434
(六)邮政编码:010111
(七)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